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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氏量表申請

[不指定 2012/03/23 15:46 | by admin ]

巴氏量表又稱為巴式指數(Barthel Index)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評估量表,在目前台灣長期照護上最常用來評估個案的身體功能的量表。另全民健保居家護理申請作業上的收案標準,以及巴氏量表申請東南亞外籍看護工申請的標準上是依據此巴氏量表(BarthelIndex)來評估個案的日常生活功能狀況,能否符合申請條件。

  

 

  

前些日子為了外籍看護工東南亞申請的標準上,要求是巴氏量表申請東南亞(Barthel Index)60分以下即嚴重依賴程度個案才有資格,為此限制下爭論問題不少,因為部份病患的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60分以上,但是失智、精神異常者也是相當需要安全上的照護,家庭也需要申請外籍看護工東南亞的。今天我們關懷老人系列特別介紹在評估老人的日常生活功能中最常使用的巴氏量表申請東南亞(Barthel Index)讓大家對它有所認識。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是美國巴爾地摩Baltimore市州立醫院的物理治療師巴希爾Barthel1955年開始使用在測量住院復健病患的進展狀況,1965年發表,自此巴氏量表申請東南亞(BarthelIndex)就被廣泛使用於復健、老年病患的領域,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

  

 

  

有研究指出,中風住院病患可以以巴氏量表(BarthelIndex)來預測病人出院的狀況和住院日數。巴氏量表(BarthelIndex)其總分低於40分者(嚴重依賴)病人會再度入院,高於40分者比較可能出院回家。

  

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使用上的優點如下:

  

1. 每一項目都有操作性定義,評分方法標準化。

  

2. 其計分方式為等距變項,方便做有利的統計分析。

  

3. 項目簡單,但是包括了基本的日常生活活動及行動項目。

  

4. 評估時省時、方便、即使非專業人員的評估也相當可靠。

  

5. 已經有良好的預測效度、聚合效度、再測信度及內在一致性。

  

雖然優點不少但也有缺點,此量表的項目只有2-4級,每等級為5分,如用在評估每日的治療效果時,對於較小的功能變化不夠敏感,因為在中間等級需要協助的病人,需要協助的多寡有相當大的差距,而此量表將所有需要協助者,不論程度階列為同一等級。

  

一般老人護理看護工東南亞中,巴氏量表(BarthelIndex)使用於收案或住院當天評估,以後每一個月定期評估一次,以掌握個案獨立生活能力的資料,一方面可以預估老人的需求,以便安排適當的看護工東南亞協助照護服務,同時也可以藉由階段性的評估作比較,得知病情的發展及治療的成效。另一方面可以提供客觀、可靠的依賴作為業務量的需求,人力需求考量之憑據,甚至研究統計的資料來源。本院居家護理及護理之家均使用此量表,每月評估單位個案依賴程度的比率及申請看護工東南亞人數的依據。

  

 

  

巴氏量表(BarthelIndex)見附表共評量十項:自我照顧能力七項計有進食、修飾/個人衛生、如廁、洗澡、穿脫衣服、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功能及行動能力:移位/輪椅與床上之間轉位、步行/平地上行走、上下樓梯。每一項依完全獨立、需求協助和完全依賴分成2-4級,而各項在同一級有不同的加權計分,給分是依據該項活動障礙需要多少人力、時間協助而定。如移位/輪椅與床上之間轉位功能及步行/平地上行走功能,完全獨立方面各給15分,但洗澡功能、修飾/個人衛生功能的完全獨立者各給5分,其餘項目的功能完全獨立者為10分,總分可以由0分至100分。

  

 

再看東南亞

[不指定 2012/03/16 12:06 | by admin ]

眾聲喧嘩的媒體,無遠弗屆的網路,觀看世界的管道多不勝數。但是,我們看得比過去更清楚嗎?

*看見東南亞

大約十年前,我的已故老闆、台灣立報社長成露茜給了我上下兩冊《東南亞史》,摧毀我建構於影視與偏見的東南亞刻板印象。是呀,東南亞山海縱橫、文明豐饒、恩怨情仇層層疊疊,我怎麼一想到東南亞,卻只想到越戰、人妖、椰子樹.幫傭東南亞?尤其,台灣明明距離東南亞這麼近,而且,明明已經有這麼多東南亞朋友和我們共同生活在這座島嶼上!

當然不能以媒體人的身份抱怨媒體沒給我正確的消息,只能怪自己沒認真做好「媒體識讀」,對各方湧來的資訊未經思考、囫圇吞棗。也只能怪自己原以為是「放眼全世界」,其實只是遠眺歐美日,卻漏掉了比鄰的東南亞。

因緣際會,我進了暨南大學東南亞研究所,念了一些書,跑了一些田野,認識了一些朋友,總算不再對東南亞的那麼完全無知。也在這段期間,我隻身待在越南4個月學習越語。雖然遊學生活很愉快,但是讀不到中文的書報雜誌,仍讓我渾身不對勁,而與當地人相處時無法使用母語的有口難言、進入陌生國度的惶惶不安,也讓我有機會模擬了東南亞移民移工初到台灣時的處境。

*流浪之歌,四方之聲

台灣雖然號稱SNG車密度世界之冠,報章雜誌群雄廝殺,但要到最近幾年,才出現專門服務數以萬計的東南亞移民移工的刊物(見附表)。

2006年,為了「讓弱勢發聲」的理念,台灣立報成露茜社長決定要辦東南亞刊物,當時我剛從越南回來,負責越文刊物。刊物定名「四方報」,意指要替勇闖寶島、散居各地的越南朋友,建立一個可以望見彼此、看顧四方的平台。

當然有很多困難要克服。找齊通曉中文越文的編採人員、找到不會印出亂碼的排版軟體、找出遍布台灣各個角落的越南讀者。所幸,替20萬生活在台灣的越南人辦一份母語刊物的目標,得到幾乎所有人的認同,許多素昧平生的越文志工紛紛自告奮勇,以各種形式加入編輯部的行列。

而長期缺乏母語刊物的越南讀者,也給予我們熱切的迴響。創刊伊始,報社便收到雪片般的來信,上頭寫滿密密麻麻的越文字。果然,這批長年在台灣底層默不出聲的移民移工,有那麼多話想說!截至2010年10月,《四方報》總共收到1萬4千多封手寫的讀者來信,算是沒有辜負讓異鄉人發聲的任務。

同時,眾多才華洋溢的庶民詩人、畫家,也將《四方報》當作舞台,將在台灣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發抒在精美的畫作、押韻的詩歌裡。例如在台中照顧年邁阿公的陳氏桃,從小喜歡畫畫,可惜家境貧困,藝術才情無以發展,必須出國打工。當她知道《四方報》歡迎投稿之後,便在工作之餘,以樸素但生命力飽滿的筆觸,畫出記憶中的家鄉、畫出越南女性之美。更可喜的是,一位雅好文藝的彰化仕紳陳錫煌,在《四方報》上看到阿桃的畫作之後,覺得她深具潛力,願意資助紙筆、顏料等創作工具,也不時與阿桃討論怎麼樣畫得更好。兩三年下來,即使我是個外行人,也看得出阿桃進步神速,阿桃本人更信心滿滿地說,等她結束台灣的工作,要回越南重新學畫,完成兒時未竟的夢想。

轉眼,《四方報》已經成立4年,從試刊號的4千份,到現在每期2萬4千份,從免費贈送,成為能夠立足於便利商店裡的一份刊物。回想創刊之初,有位讀者想要一口氣訂4年,我們還勸他:「不好意思,還不確定能辦多久,先訂一年好嗎?」

4年來,我肯定是從中獲益最多的人。我的一點點越文程度和一點點媒體經驗,透過《四方報》發揮了最大效益。也在每次聽到越南讀者對《四方報》表示感謝時,體會到,最快樂的事情,是讓別人快樂。

*移民移工不是問題,是答案

東南亞移民移工幫傭東南亞大量出現在台灣,將近20年,總數接近60萬。主流論述總是將其「問題化」,念茲在茲的是如何「管理」。不過就我看來,絕大多數的移民移工,都是為了改善家境來到台灣,目的單純,政府只要能好好維護銀貨兩訖的雇傭關係,確保貧賤富貴一體適用的婚姻制度,根本不需其他特殊的「管理」辦法。

而與「問題化」論述恰恰相反的實情是,她╱他們不僅不是「問題」,反而是解決台灣種種問題的「答案」:解決了台灣男性找不到婚配對象的「問題」!解決了台灣工廠欠缺勞工的「問題」!解決了台灣老人家無人照顧的「問題」!

無奈的是,台灣向來對東南亞以自居上國,雖然東南亞移民移工幫傭東南亞替台灣解決了這麼多問題,我們卻仍防之如賊、嗤之以鼻。常聽到移民官員喜孜孜地宣稱,自己在簽證面談時擋下多少對疑似假結婚的台越婚姻。也常在移民移工的活動場合,看見神情肅穆、目光兇狠的警察先生穿梭其間,使命必達似的搜尋著疑似非法外勞者。

尤其在非法外勞幫傭東南亞議題上,學者、勞工團體已經一再指出問題癥結不在個別外勞,而是不合理的政策與制度迫使她╱他們逃跑,但政府仍然只願意提出「提高檢舉獎金」之類的技術性措施,幫傭東南亞專挑缺乏反抗能力的弱勢雇主與非法外勞施加壓力。讓人不禁懷疑,民代高官插股跨國人力仲介的傳言是否屬實?

很難責怪第一線的官員和警察,他們只是依法辦事。要怪就怪他們所依據的法條,以及法條背後所隱含的偏見與歧視。這些偏見與歧視並非一日之寒,自然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變,但是如果能夠越早開始,如果有更多台灣人願意以寬容、理解的態度面對東南亞移民移工,她╱他們這股力量,就更能幫助台灣繼續前進。

*看見世界之前,先看清自己

認識別人容易,認識自己難。我們得先修正自己的偏見,才能看到完整的世界。台灣汲汲營營要「走出去」,沒有錯,但其實更應該先看看自己的身邊。

仔細想想,現在幾乎每個台灣人,都有機會接觸到東南亞朋友。親戚朋友中或多或少有人與東南亞女性結為連理,家庭裡有外籍幫傭、看護,公司工廠裡有外籍勞工幫傭東南亞,走在街上,也很容易找到越南河粉、泰國餐廳。她╱他們勇敢地飄洋過海來到台灣,我們有沒有相同的勇氣,和她╱他們說說話、學兩句英文日文之外的外文?即使功利一點想,就當作不用買機票就能體驗異國風情,何樂不為?而在認識之後,你會發現,我們大家都一樣,有時勇敢、有時軟弱、懷抱夢想努力打拚、但也免不了貪嗔痴怨。

我相信,如果能認識得更清楚,偏見與歧視就能相對減少,同時也把自己向上提升一階高度。如何建立「從台灣出發的世界觀」?就從認識身邊的東南亞移民移工開始。

(文╱張正,四方報總編輯。原文刊載於《全球中央》第23201011

看護工東南亞

[不指定 2012/03/02 17:17 | by admin ]

勞委會在3月曾召開有關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外籍看護工銜接座談會,有學者提出建議,聘僱模式可以多樣化,由機構聘僱一定比例本、看護工東南亞 ,再以外展方式派遣至家庭中照顧

其機構可以是非營利團體經營,甚至學者認為由仲介業者經營也是可行的,可以有效解決外籍看護工在家庭私領域中被虐待、勞動權益不受保障等問題。

看護工東南亞因為聘僱模式改變,為避免因全面開放造成衝擊,勞委會7月6日下午開會再提出機構外派家庭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多數與會者認同該計畫,將由具長期照顧服務經驗且為合法立案之團體或非營利組織執行,服務對象將擴大為有照顧需求的民眾,將不限現行具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者,詳細計畫如價格、服務支援等下次會議再討論。除內政部擔心造成本國照護服務員排擠外,多數與會者都認同該計畫。 (因為與會團體都是到時候要執行的機構,所以不會反對,只有內政部擔心國內就業反對)

由於有雇主團體(與會的非營利組織)建議,部分家庭沒有居住空間或是不願外人居住在家裡,但是家中病患又不願送至養護機構,因此建議可以由照護機構擔任雇主,有需要照護的家庭再向照護機構購買服務,由照護機構派遣外勞至家中照護,如需24小時照料者,可以2班或是3班輪流派人照料,價格可以比直接聘僱外勞高一些,又不須負擔管理外勞責任。

簡單的說-未來大概就分這三類申請外籍看護工東南亞 
仲介公司與雇主共同管理-能夠開立醫診可以請家庭看護工東南亞 
非營利機構管理-開不出醫診卻又不想讓老人家到養護機構的可以用外派外籍看護工
仲介公司與養護機構共同管理-開不出醫診卻願意去養護機構就直交由養護機構自行請外籍看護工東南亞 

幾個問題可能要先解決才有可能
1.非營利機構是否因此獲利,如果是那還叫非營利組織嗎?
2.非營利組織如果要辦理該項業務是否要與人力仲介業者一樣繳交300萬的保證金給勞委會
3.人真的是最主要的問題,非營利是否有足夠的外籍人員進行輔導與管理工作
4.如依外派模式進行那雇主的居住地是否要靠近該組織的宿舍, 在工廠外勞部份有仲介業者會在園區或工業區外承租宿舍給外勞朋友居住,可是需要看護的家庭分佈各地方,貪圖便利可能只服務人口眾多的都市區,進而造成城鄉資源不公平。

我們的政府們真的是要好好從長計議,在長照政策與外勞問題中取得一個平衡點。

雇主應依看護工東南亞辦法規定至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國內招募看護工東南亞事宜,並取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開具之看護工東南亞求才證明書後,檢具下列表件,向本會職業訓練局提出申請看護工東南亞 
 

  • 看護工東南亞申請表(正本一份,影本一份)。
  • 看護工東南亞申請人及受監護人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
  • 合格醫院開具看護工東南亞之診斷證明書正本(含附表,自開具診斷證明書之日起六十日內為有效期限);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一份。
  • 看護工東南亞求才證明書正本(自核發求才證明書之日起六十日內為有效期限)。
  • 聘僱國內看護工東南亞勞工名冊正本(對求職人應徵而未錄用看護工東南亞者,應據實註明未錄用理由)。
  • 外國人看護工東南亞生活管理計畫書正本。
  • 電匯保證金收據影本或保證金保證書正本。
  • 受監護人本人最近二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依前項二、(三)或(四)申請者需檢附)。
  • 受監護人在華無親屬切結書正本(依前項二、(三)資格申請者需檢附)。
  • 看護工東南亞外國人聘僱與管理委託書正本(依前項二、(四)資格申請者需檢附)。



重新招募看護工東南亞案應加附文件如下:

  • 本會核發之聘僱看護工東南亞許可函或展延聘僱看護工東南亞許可函影本(含名冊)。
  • 當地衛生局所核發看護工東南亞外國人最近六個月內之健康檢查核備函影本(含名冊)。
  • 雇主與外國人看護工東南亞中途解約協議書正本(應註明預定離境日期,外籍勞工中途解約需檢附)。
  • 雇主申請提前辦理新招募外國人看護工東南亞入境簽證切結書正本(提前辦理入境簽證案件需檢)。
  • 外國人看護工東南亞離境名冊正本一份(外國人已離境者,註明其離境日期;外國人尚未離境者,註明其預定離境日期)。
  • 航空公司出具之外國人看護工東南亞搭機證明正本或警察機關出具之外籍勞工離境證明(外籍勞工已離境者需檢附)。



接續聘僱看護工東南亞案應加附文件如下:

  • 當地公立就業服務中心所核發之「外籍勞工看護工東南亞由其他雇主接續聘僱證明書」正本。
  • 本會核發之初次看護工東南亞招募函、重新看護工東南亞招募函及看護工東南亞入境簽證函或遞補看護工東南亞招募函正本(以招募許可函正本接續聘僱之案件需檢附)。
  • 看護工東南亞新舊雇主共同簽章同意外籍勞工接續聘僱說明書正本(受監護人為同一人,變更符合親等關係為申請人之案件需檢附)。




如何電匯看護工東南亞保證金?

  • 電匯看護工東南亞金額:2個月基本薪資(NT$31,680)
  • 匯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
  • 看護工東南亞收款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勞保證金專戶
  • 看護工東南亞匯款人:即申請人
  • 看護工東南亞匯款地址:即申請人戶籍地址
  • 看護工東南亞收款人帳號:267471
  • 看護工東南亞保證金為勞委會為確保看護工東南亞外籍幫傭在台服務期間,看護工東南亞有違法情事而需遣返時,其返國機票及滯留所衍生費用,得由其中動用支付。該保證金於監護工離境而雇主不再續聘看護工東南亞時得向勞委會申請看護工東南亞退款。

  • 電匯看護工東南亞金額:2個月基本薪資(NT$31,680)
  • 匯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
  • 看護工東南亞收款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勞保證金專戶
  • 看護工東南亞匯款人:即申請人
  • 看護工東南亞匯款地址:即申請人戶籍地址
  • 看護工東南亞收款人帳號:267471
  • 看護工東南亞保證金為勞委會為確保看護工東南亞外籍幫傭在台服務期間,看護工東南亞有違法情事而需遣返時,其返國機票及滯留所衍生費用,得由其中動用支付。該保證金於監護工離境而雇主不再續聘看護工東南亞時得向勞委會申請看護工東南亞退款。

看護工東南亞外籍看護工引進流程:

  • 從申請看護工東南亞到入境約需兩個月


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特定身心障礙項目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申請標準
  1. 平衡機能障礙
  2. 軀幹障礙
  3. 智能障礙
  4. 植物人
  5. 老人癡呆症
  6. 自閉症
  7. 染色體異常
  8. 先天代謝異常
  9. 其他先天缺陷
  10. 多重障礙(至少具有前九項身心障礙項目之一)
  11. 精神病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特定病症項目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申請標準
  1. 神經性膀胱病
  2. 嚴重灼燙傷(30﹪以上)或電傷。
  3. 關節病變導致寬、膝、肘、肩至少二個關節僵直性或收縮性縮(至少包含一個下肢關節才算)。
  4. 慢性關節炎
  5. 尿路永久改道需長期照顧人工造廔且不良於工作者。
  6. 經醫師專業判斷評估認為罹患嚴重慢性病或其他重大惡疾,如有嚴重併發症的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或慢性肝、腎、肺炎,營養不良,複雜性骨折等。
  7. 雙側髖關節人工關節置換術後皆鬆脫,需重置換者或運動功能受損無法自行下床活動者。
  8. 雙側髖關節皆自行關節切除術。
  9. 雙膝人工關節置換術後皆鬆脫,需重置換者。
  10. 類風濕性關節炎併發多處關節變形。
  11. 雙下肢或一上肢併一下肢,開放性粉碎性骨折併骨髓炎,有影響到運動功能者(須靠輔助器才能行動)。
  12. 慢性阻塞性肺炎。
  13. 重要器官障礙重度等級以上者
  14. 嚴重骨質疏鬆症
  15. 腦血管意外(腦中風)
  16. 腦外傷
  17. 腦性麻痺。
  18. 脊髓損傷或脊椎病變
  19. 其他神經病變
  20. 兩下肢或兩上肢或一上肢併一下肢,截癱或偏癱(肌力第三度以下)以上者。
  21. 兩下肢或兩上肢或一上肢併一下肢,截肢以上者。
  22. 癱瘓
  23. 神經或肌肉病變所致之肢體運動功能障礙達重度等級以上者(該項疾病有去髓鞘等各種週邊神經病變、肌無症及肌失養症等各種神經病變)。
  24. 兩眼視力在0.01以下。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特定病症項目
外籍看護洽東南亞申請標準
25.癌症末期
巴氏量表四十分以下
26.天皰瘡
範圍面積大於體表面積30%,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27.類天皰瘡
範圍大於體表面積30%,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28.紅皮症
紅皮症持續六個月以上,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29.先天性表皮水皰症
範圍大於體表面積30%,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30.水皰性魚鱗癬樣紅皮症
範圍大於體表面積30%,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31.運動神經元疾病
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32.慢性多發性硬化
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33.小腦萎縮
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34.老人失智症
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1. CDR(臨床失智評估量表)二分以上者。2.CDR一分者,須由二位醫師意見一致認定有需專人協助照護必要
35.蕈樣黴菌病
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36.Sezary症候群
經醫師評估需外籍看護洽東南亞長期照護六個月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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